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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休息一下还行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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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是通过携程去订的,我们总共订了六间房间!但我们到店后,一进大厅,去到一楼洗手间,洗手间的环境真的很差很差,臭的不得了!很大的异味,简直一分钟都待不下!我们要求上房间看,一进电梯,设备陈旧,卫生差,上到房间看了一下,一进门一阵霉味扑鼻,地毯陈旧、烟头印到处都是,还看到蟑螂到处跑!洗手间地面到处是水滴!这种房间还要肆佰伍拾多元,简直是货不对板!简直不是人住的地方!希望后面的游客,不要到这间酒店入住!切记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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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,极差,性价比是我住过的最差的,没有之一.不建议住